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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日期:2024/03/22 点击率:1569

我院拟对乐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合格资质、满足以下设备技术需求、售后服务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乐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RYGZ202413

    项目最高限价:7.5万元

二、服务内容

(一)咨询设计服务内容

1.现场调研

供应商需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包括信息化建设机制、信息化建设模式、信息化运维管理、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基础网络建设、数据中心建设、信息安全建设、业务系统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区域协同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新兴技术应用等。调研对象包括不限于医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含临床、医技、管理科室)或科室骨干等,出具调研报告。

2.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

供应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最新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以及医院战略发展需求,编制医院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确保医院在中长期建设结束后,能够实现各个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更好地方便患者就医的“智慧服务”。实现支持医院临床、管理大数据应用的“智慧医疗”。实现医疗质量、管理质量的全程化、精细化闭环监控的“智慧管理”。

3.中长期信息化建设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供应商需结合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相对应的初步设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建设、统一运维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区域协同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新兴技术应用等。在此基础上,合理划分每阶段建设内容。整体方案设计需要满足四川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三级甲等医院的建设要求,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可达到5级,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可达到四级甲等,四川省智慧医院评价标准可达到三星。

4.投资概算编制

供应商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合理编制投资概算。

5.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咨询服务

供应商为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提供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方案的编制、质疑回复等流程工作。

(二)设计标准要求

1.设计方案不拘泥于医院现有的软件产品架构,站在外部视角和顶层设计的角度,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标准规范文件,融入信息安全建设内容,同时从硬件、系统、应用、终端、质量管理、决策分析、战略规划等进行通盘考虑,横向覆盖全院各科室发展需求,纵向上下延伸各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共享,搭建整体框架结构。

2.设计内容需要符合《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国卫办规划函[2016]1110号、《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试行)、《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等要求。

3.设计内容需要符合《四川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对三级甲等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4.设计方案需要符合《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五级评审标准要求。

5.设计方案需要符合《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评审标准要求。

6.设计方案需要符合《四川省智慧医院评价标准》3星要求。

(三)项目管理要求

1.人员安排要求:供应商应该根据该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组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执行此项目设计,本项目要求不少于4人实施。相关人员应对采购人信息化规划设计制定及短期工作要点的分解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对采购人信息化项目的各阶段所需方案要求应该有清晰准确地理解。对采购人信息化建设在设计阶段面临的困难有充分的理解,对项目后期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有足够的解决方法和措施。

2.质量控制要求:供应商应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和流程,并在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按照制定的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供应商须在应答中详细阐明质量管理措施以及方法。

(四)项目服务保障

供应商应阐述本项目的服务保障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应提供咨询服务保障方案,内容包含:①整体思路;②咨询实施方法论;③项目计划;④项目实施管理;⑤进度及资源保障方案;⑥质量控制措施;⑦项目团队。

2、供应商应提供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方案,内容包含:①移交管理制度;②移交管理流程;③保密制度;④保密措施。

3、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③售后服务计划安排。

(五)知识产权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授予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在本项目使用成交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的使用权;采购人在未结清所有费用并取得使用权之前,采购人对该成果不享有任何权利。

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4.履约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及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所有。

5.因本项目实施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医院所有,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未经医院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对外泄露或公开可研报告内容及相关文件资料、数据信息、重要结论等。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交付成果

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要求提交的各项内容。设计成果以书面和电子版(WORD、PDF)方式提交,并通过医院方验收。

2.咨询服务的交付成果包括《乐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乐至县人民医院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议书》、《乐至县人民医院中长期信息化建设初步设计方案》、《乐至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方案建议书》等。

三、资格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商务要求

1.交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的20个自然日内。

2.供应商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不能超过预算价。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以及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所有因素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费用。

3.付款方式:签定采购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50%。交付成果经过医院履约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50%。成交供应商同时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五、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7:30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15:40

开标地点:乐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第四会议室

六、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联系人:黄老师、唐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23332850

邮箱:1554054325@qq.com

地址:乐至县迎宾大道405号行政楼3楼采购办

报名时间:早上8: 30——下午5:00

如需报名参加,请提前将报名信息发在邮箱中,邮件主题写明所报名项目名称(包括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适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同时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写于身份证复印件上面。  七、响应文件要求

1.提供产品报价表(单独密封)

2.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是联合体投标的承诺涵;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为法人单位,则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则提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提供服务内容和商务要求的响应表;

7.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8.响应文件需制作目录,标注页码,制作三份,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司的鲜章。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资格性评审。按照公告进行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包含技术性及商务性要求等。

3.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不低于三家,设备根据供应商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30%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30%×100


2

设计能力28%

28

供应商在本项目上的规划设计能力:

1、不低于“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含五级),并能完整地从“①电子病历系统所具备的功能、②系统有效应用的范围、③电子病历应用的技术基础环境、④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质量”4个维度开展设计阐述,上述内容无缺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10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2.5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不完整、有缺陷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2、不低于“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含四级甲等),并能完整地从“①数据资源标准化建设情况、②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情况、③基础设施建设情况、④互联互通应用效果”4个维度开展设计阐述,上述内容无缺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10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2.5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不完整、有缺陷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3、不低于“四川省智慧医院评审标准三星”,并能完整从“①智慧医院基础、②智慧医疗服务、③智慧医院管理、④信息标准应用、⑤新兴技术应用”5个维度开展设计阐述,上述内容无缺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8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1.6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不完整、有缺陷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不完整、有缺陷指: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对项目需求理解或对执行地点现场实际情况掌握存在偏差;不满足实际情况指: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引用科学原理错误、前后内容互相矛盾、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


3

履约能力28%

28

1、供应商提供的咨询服务成功的案例中,具有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五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2、供应商提供的咨询服务成功的案例中,具有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

3、供应商提供的咨询服务成功的案例中,具有通过四川省智慧医院三星及以上用户案例的,每提供1个得4分,本项最多不超过8分。

注:以上案例需提供与用户签署的合同复印件以及行政管理单位官方权威公示结果(公示结果包括官方网站截图或官方公示文件截图或证书等)佐证得分。


4

服务保障10%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保障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团队组成及分工、②质量控制措施、③进度保障措施、④项目文档管理、⑤售后服务承诺)。上述内容完整、无缺陷、满足实际情况的得10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2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不完整、有缺陷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注:不完整、有缺陷指: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对项目需求理解或对执行地点现场实际情况掌握存在偏差;不满足实际情况指: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引用科学原理错误、前后内容互相矛盾、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


5

人员配备4%

4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

1、咨询服务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为:计算机类或电气自动化或通信工程或信息工程),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咨询服务人员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新区):乐至县迎宾大道405号   (老区):乐至县公园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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