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南充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六届南充市委委员、南部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任爱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任爱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重大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任爱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阳奉阴违,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充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纪委审议、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任爱民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南充市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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