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核酸及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即将修建完工,为确保实验室里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特需要增设配电系统,诚邀符合要求的公司前来医院报名,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核酸及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配电工程
二、最高限价:23.349万元
三、资格性要求: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承修类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承试类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5.2018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采购公告规定数额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或本票
收款单位:乐至县人民医院
开户行:乐至县工商银行
银行账号:2307493109026405011
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或本票的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收款单位的开户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凭证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凭证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可以到医院财务科打印保证金交款凭证,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之前(开标时此项将作为资格性审查,若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则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评审现场双方协商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详见上传的采购清单及设计图纸,开标现场公司需提供如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合一新证的供应商提供合一新证复印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 2018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投标保证金凭证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函
8.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不提供)
10.提供以不低于设计清单、设计方案、完全满足医院该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要求: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投标保证金凭证可单独递交),逐页加盖公司鲜章,提供一份。
六、采购方式
1.完全满足资格性、技术性以及清单和图纸等要求的供应商为三家以上;
2.符合上述第(1)条以现场报价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
七、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该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投入正常使用后3个月内,付合同总金额90% ,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产品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剩余10% 。
八、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名地点:乐至县迎宾大道405号乐至县人民医院(新区)采购办
十、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 25日上午11:50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 25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乐至县人民医院新区行政楼三楼第四会议室
十二、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23332850
十三、其他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2.安装、验收、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现场议定,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上传附件:
乐至县人民医院核酸及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配电工程设计图及清单
乐至县人民医院
2020.8.21
联系地址:(新区):乐至县迎宾大道405号 (老区):乐至县公园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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